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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数据安全管理方案(测绘数据安全保密)

时间:2025-01-19

测绘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测绘信息安全的保密管理制度要遵循国家保密法律制定,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和提供利用。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对外提供的,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保管、使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地理信息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切实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

在实施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时,首先需设立专门的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组织、有条理地展开。涉密测绘业务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签订保密责任书,接受保密教育,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保密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是关键。

数据保密安全要求。测绘地理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其数据必须在保密的前提下使用和传输,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要求。测绘地理信息的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其数据的可信性和可靠性。数据备份和恢复要求。

测绘成果保密,是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的重要环节。测绘成果因其广泛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且保密时间长,区别于其他保密资料。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必须依法经过审批。根据《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需确认提供和使用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并界定相关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利用,满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利用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布,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的有序管理和有效利用至关重要,这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推动经济、国防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法律依据,我们制定本条例,旨在规范各个环节的操作。本条例适用于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使用以及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开。

国务院于2006年5月17日在第136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这部重要的行政法规旨在规范和管理测绘成果的获取、使用和保护。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测绘工作在法制化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想要的来

在申请测绘资质过程中,《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是核心内容之一,它关乎着测绘工作的安全性与保密性。确保这个环节的准备工作得当,对顺利通过审核至关重要。本文将重点解析《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的要点与准备策略,以助企业高效准备材料。

在实施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时,首先需设立专门的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组织、有条理地展开。涉密测绘业务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签订保密责任书,接受保密教育,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保密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是关键。

为了保障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安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制定严格的数据保密制度。加强员工保密意识培养,规范数据使用、传输和存储的流程,严格限制数据的访问权限。加强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定完善的备份计划和策略,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测试,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加强网络和计算机安全。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与管理制度要求 设立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确保涉密测绘业务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签订保密责任书,并接受保密教育。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涉密人员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密设备与存储介质管理、涉密测绘成果全流程保密管理以及保密自查等。

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2020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维护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测绘管理,保障测绘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均适用本条例。

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是四川省于2005年9月23日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项重要法规。该条例旨在规范和指导四川省内的测绘活动,保障测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测绘市场的秩序,以及保护测绘成果和相关权益。

四川省测绘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得到了更新。这一修订内容来自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公告,编号为第75号。这个决定是在2012年7月27日的第31次会议上通过的,并于同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成果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共建共享与利用,满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了有效管理测绘成果,维护国家安全并推动其共建共享和利用,以满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测绘法》中关于地理信息安全有哪些要求?

数据保密安全要求。测绘地理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其数据必须在保密的前提下使用和传输,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要求。测绘地理信息的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其数据的可信性和可靠性。数据备份和恢复要求。

在确定测绘成果的秘密范围和秘密等级时,应充分考虑地理信息的安全性与实用性。一方面,要确保国家机密不被泄露,避免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另一方面,也要保证地理信息能够被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通过动态调整这些规定,可以更好地平衡保密与共享之间的关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该法规规定了测绘地理信息的尺度、精度、数据质量等基本标准,并对地图、遥感影像、地理位置标识等信息的质量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外,该法规还规定了测绘地理信息的能力验证、技术服务等工作的内容。此外,该法规还规定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追究其法律责任的相应条款。

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护制度

配备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场所和必要的保密设备设施。涉密存储介质应统一登记管理,光盘、磁带、硬盘等须存放于防磁保险柜。涉密场所禁止带入照相机以及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处理、存储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密防护软硬件设备设施,禁止使用无线设备,禁止连接互联网和其他公共网络。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设立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机构。明确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及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测绘成果接收、整理、保管、使用、销毁以及建立台账等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护制度。

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测绘成果接收、整理、保管、使用、销毁以及建立台账等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