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检察院一般用的都是非接触式扫描仪,因为很多历史档案资料保存的不是很好,不可以拆卷扫描,如果拆卷还比较麻烦。所以他们采用的都是这种不拆卷的扫描仪,一般的是德国的book2net系列和国产iscan系列的,根据案卷的多少选择合适的机器,从a4-A2幅面的都可以扫描。
产品的寿命跟具体品牌有关吧。不过以法院、检察院用的较多的赛数档案扫描仪为例,正常使用10年不成问题吧,我见过几家检察院的赛数扫描仪都用了很多年了还在继续用。
软硬件投入既包括计算机、扫描仪、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也包括适应检察院档案管理实际工作的软件设备开发和利用,二者缺一不可。当前,既要加大基础设施的配置,又要充分发挥现代化设备的作用,实现照片档案、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等资料的数字化、信息化。
Hmis的图片管理器内嵌扫描处理程序,可在录入卷内文件信息的同时直接调用扫描模块进行扫描(支持高速扫描仪),用户亦可使用其它扫描程序扫描文件(但使用3Hmis提供的图片管理器更为简单方便),然后,再通过引入功能将扫描文件引入档案系统,3Hmis还提供了专门的批量引入工具。
1、首先要站在利用者的需求立场上,对丰富的档案室收藏进行归类,引导利用者在海量信息世界中,快速找到自己真正需要的档案信息,给利用者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信息检索查询服务。
2、如果检察院有更严格的数字化档案安全管理要求,并有专门用于归档的电子印章,可在扫描文件上加盖归档专用的电子印章。扫描时的注意事项如下:根据需要设置扫描文件的格式和分辨率,3Hmis可对各种常用格式的数字化文件进行管理。
3、^^档案的保管和移交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设专门库房保管档案,购置必需的设备,不断改善档案的保管条件。并根据需要与可能,采用先进技术设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档案库房必须坚固,并应有防盗、防火、防虫(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
4、你好,检查院(检察院)没有扣留人事档案,也没有扣留人事档案的权力。所有人事档案统一由人才中心或者组织部保管,并且有规定任何单位没有权利扣留他人人事档案,所以检查院(检察院)没有扣留人事档案。
5、第十九条 纸质诉讼档案,应当进行数字化加工。电子诉讼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异质异地备份。第二十条 档案部门应当定期对诉讼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不丢失,不损坏。对破损、虫蛀、褪色或者字迹模糊的档案,应当及时修补、托裱、复制或者进行其他技术处理。
6、要。犯罪人档案送检察院要指认照片,检察院会要求目击者或证人对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进行指认,以确保犯罪人的身份确认和证据的可靠性,有助于进一步的侦查和起诉工作。
执行死刑后,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
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死刑后应当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执行死刑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进行拍照、录像。执行死刑后,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应当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
检察院临场监督执行死刑的,应当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根据法律规定,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的部门承担。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监狱的检察人员应当予以协助,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提供有关情况。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死刑的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执行死刑,由人民法院指派的审判人员指挥,人民检察院指派的人员临场监督。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3日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监督。